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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7/10 10:24:33 点击率:2404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卫计委(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高等医药院校,局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振兴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发展中医药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发〔2016〕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2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编制了《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大会精神和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5月25日

 

 

 

  

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5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中医药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发〔2016〕25号)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2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规 划 背 景

 

一、“十二五”期间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省中医药事业改革与发展全面推进,中医药特色不断凸显,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一)坚持政策引导,全面参与医改深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25号)、《关于实施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等文件。在“十二五”末,成立四川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医药发展方向和目标,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到全省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

全面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所有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推进分级诊疗等各项改革措施。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治领域发挥重大作用,“十二五”末全省“一老一小”两类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分别达到78.44%和66.87%。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地市级5个,县级67个,数量均位居全国第一,成都市新都区纳入全国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

(二)加大财政投入,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公立中医医院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投入中医药资金15.3亿元。截止2015年底,全省公立中医医院达到196所,开放床位52377张,居全国第一。执业(助理)医师数15999人。民族医医院新增13所达到42所,开放床位新增698张达到1305张。2015年公立中医医院门诊诊疗人次居全国第五位,出院人次居全国第一位,占全省公立医院服务量比例分别提升到22.17%和20.4%。

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省95.87%的乡镇卫生院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40.51%和36.85%。有94.83%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7.16%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3%,居全国前三。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不断加强。全省407所公立综合医院中有311所医院设有中医科,占76.41%,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683人,中医科床位3645张,中医科门急诊人次518万人次。

社会办中医机构加快推进。全省社会办中医医院67所,中医诊所4980所,开放床位5490张,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6943人,年诊疗人次达到1922.58万人次,年出院15.81万人次。

(三)强化能力提升,特色优势全面显现

建成三级中医医院39所(其中三甲18所,三乙21所),二级中医医院128所(其中二甲113所,二乙15所)。建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1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6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341个。建有19个省中医药“治未病”中心、13个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单位和160个市县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

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成绩突出。组建国家(四川)中医应急医疗队,参与“4.20”芦山地震的中医药医疗救援、灾后疫病防治和地震伤员康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建设13个四川省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和22个中医药防治技术协作中心,实施四川省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工程,推进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健全省、市、县三级救治网络。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完成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病例数1409例,《艾滋病合并带状疱疹中医治疗方案》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研发中医数字化诊疗平台,逐步在全省部分市、县级中医医院推广使用。

(四)加强传承创新,人才基础不断夯实

建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省部级重点学科11个、省部级特色重点专业13个。承担国家“973计划”等重大项目8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8项。建设42个全国名老中医工作室和3个全国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新增1名国医大师和10名省政府表彰的四川省名中医,国家及省级师承指导老师100人带教培养继承人223名,培训专科专病骨干2800人次。建设28个中医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和16个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临床)基地,中医住院医师规培招生2656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2142人。完成川派中医药源流与发展、川派中医药名家系列丛书、四川民族医药文献等近百部文稿整理编撰工作。

着力基层实用性人才培养。农村基层中等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招生6100名。培训县级以上中医临床技术骨干2500人、乡村医生9000余人,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30项。

(五)挖掘资源潜力,筑牢产业发展基础

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采集12万多份植物标本,采集标本数为全国之最。建成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国家中药种质资源库、省级中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中心和3个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站。至2015年底,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277.06万亩,产量84.37万吨,产值达127.35亿元;中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536.04亿元(其中中成药主营业务收入375.28亿元,中药饮片主营业务收入160.76亿元),中药工业创造利润51.99亿元,实现利税83.82亿元,四川中药产业经济基础越发坚实。

(六)逐步对外开放,国际合作成效初显

“十二五”期间,建成建设建设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中医药教育培训中心”等国家级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平台。近年来,尤其是2015年7月以来,四川中医药积极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整合全省优势资源,与罗马尼亚等沿线国家建立政府间合作机制,签署政府间中医药合作协议,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

2010

实现情况

2015

增长率(%)

中医药医疗资源

中医医院(所)

207

260

25.60

其中:公立中医医院(所)

183

196

7.1

建有地市级中医医院的地市数所占比例(%)

66.67

80.95

14.28

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的县级中医医院比例(%)

25.31

70.69

45.38

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27851

57043

104.81

其中: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26322

52377

98.99

每千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0.34

0.69

103

中医药人力资源

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人)

26392

45481

72.3

其中:公立中医医院执业(助理)医师(人)

10662

15999

50.6

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33

0.55

66

卫生机构中药师(士)(人)

5500

6443

17.15

中医药服务

中医医院年诊疗人次(万人次)

1984.83

3134.94

57.9

其中:公立中医医院年诊疗人次(万人次)

1922.52

3004.2

56.3

中医医院年出院人次(万人次)

90.93

177.44

95

其中:公立中医医院年出院人次(万人次)

87.45

165.3

89.1

中药产业

中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377.49

536.04

42

其中:中成药(亿元)

253.1

375.28

48

其中:中药饮片(亿元)

124.39

160.76

29

中医药教育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数(人)

-

1112

-

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培训人数(人)

6800

13700

101.4

二、“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机遇和主要挑战

(一)发展机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深刻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中医药法》的颁布,为保障中医药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支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颁布并明确提出要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省委、省政府成立了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小组,做出全力加强中医药强省建设,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部署。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健康产业、中药材保护与发展等规划,我省中医药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世界卫生组织在其《传统医学战略(2014-2023年)》明确指出,传统和补充医学已在世界各地得到广泛使用,有助于确保人人获得卫生保健、应对持续不断增加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减少卫生保健费用,并在经济发展中起到显著的作用,鼓励各国发展和规范传统和补充医学。发展中医药符合国际卫生的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创新成为发展的第一要务。中医药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标识,不仅具有健康服务功能,更具有原创优势,并覆盖第一、二、三产业,中医药发展将有利于带动和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与产品的创新和医药等相关制造业发展,中药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有利于带动中药材产区经济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日益明显,人群健康理念从关注疾病发生向注重身心健康转变,对健康服务的多元、个性、整体、绿色要求日益明显,对中医药防治慢性疾病、促进康复养老、推动养生保健的需求将快速上升。中医药的整体观、治未病、个体化等理念与人群健康需求高度契合,潜力巨大。同时四川拥有独特的中医药资源优势,居全国前列。中医药深厚的理论基础、资源优势和实践经验将为健康服务的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主要挑战

中医药发展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地方对中医药发展重要性认识不充分,政策落实不到位,没有设置独立的中医医院,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中医行政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中医监督执法体系不健全,行业治理能力亟待提升。

中医药补偿机制不健全。现行中医药投入、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报销等政策对保持中医医院特色优势和综合能力支撑不足,管理运营比较困难。

中医药人才总量和高端领军人才缺乏。基层中医药人员和技能型服务人员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缺乏理论功底深厚、临床经验丰富、在当地得到群众欢迎的中医名家和骨干,名中医培养选拔机制有待加强。

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滞后。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环境污染、中药材种植与生产加工不规范等导致药材质量下降或退化,严重制约中医药发展。

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不充分。中医药产业为多部门管理,统筹协调难度大,顶层设计不完善,没有形成中医与中药、传统中药与现代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影响产业发展。包括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中药产品在内的四川中医药品牌在全国影响力大的还不多。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中医药强省为目标,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中医药“五种资源”优势,坚持传承创新、统筹协调、生态绿色、包容开放、人民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西医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坚持兴医兴药并举,以医带药、以药促医,协同发展。坚持一二三产联动的中医药产业发展思路,以医疗服务、健康服务和中药产业为主线,将中医药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国合、文化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积极建设健康四川,大力助推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突破,拓展发展领域。积极将中医原创思维、中药资源优势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促进中医药体制与机制创新,助推中医药技术与产品创新,提升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速度、规模与质量。

坚持特色优势,坚定发展方向。传承中医药核心理念,坚持中医药特色理论和技术方法,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支撑体系,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中医医院健康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成果。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一切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中医药精准扶贫力度,促进区域间中医药服务均衡发展,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中医药服务。

坚持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在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制度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完善政策和机制,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市场在中医药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行业整合,增强竞争优势。在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小组领导下,依托我省中医药资源优势,整合聚集行业力量,加强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双轮驱动发展,推动实现中医药强省建设。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省基本建成中医药强省。

---中医药健康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总量位居全国前列,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中医药健康产业当年产值力争达到3000亿元,成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其中人工种植中药材面积达350万亩,中药工业总产值占医药工业总产值比例达到50%左右,基本建立具有四川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

---全省中药销售收入超30亿元的企业5户以上、超10亿元的企业15户以上、超亿元的企业50户以上。拥有50个以上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重点产品和10个10亿元以上的拳头产品。积极打造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四川中药品牌,培育10家以上企业争创四川名牌产品,取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10%的企业达10户以上。

---全省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人、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8张,其中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7张,发展水平西部领先,成为全国区域中医药中心。

---全省中医医院总数达到300所,其中民营中医医院占30%左右,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诊疗人次比重达到20%,除三州外,40%的地级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5%。

---建成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31个,建设20个国内领先的中医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成都中医药大学建成国内一流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科学院建成国内一流科研院所。遴选20个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开展研究,培养一批全国领军人才,推出一批标志性成果。

---全省城乡居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普遍提高,中医药文化深入传承,健康知识普及应用,中医药科普知识知晓率达到95%。

---建成20个中医药服务体系全、基层工作实、服务能力强、产业发展好的中医药强市强县,引领和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

---建成5-8个重点中医药海外中心,培养一批海外中医药国际人才,四川中医药对外合作实力显著增强,多层次、全方位合作格局基本形成,四川中医药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中医药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区域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标准化水平大幅提高。行业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十三五”时期中医药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名称

2015

2020

中医医院(所)

260

300

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57043

65600

每千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0.69

0.8

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55

0.6

中医医院年诊疗人次(万人次)

3134.9

3974

中医医院年诊疗人次占医院年诊疗人次比重(%)

19.58

20

中医医院年出院人次(万人次)

177.44

228

中医医院年出院人次占医院年出院人次比重(%)

17.07

18

卫生机构中药师(士)(人)

6443

7100

基层中医药服务量(%)

43

45

国家中医重点专科专病(个)

64

70

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个)

11

31

地级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比例(%)

27

40

中医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个)

-

20

重点中医药海外中心(个)

-

5-8

中药工业及健康衍生品生产制造业(亿元)

610

1800

中药材种植业产值(亿元)

95

200

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收入(亿元)

-

1000

中药材种植面积(万亩)

277.06

358.5

 

 

主要任务

 

一、 加强机构建设,健全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

省级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在全国范围具有一定影响力、辐射西部地区的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引领全省中医药创新发展。省中医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省骨科医院、绵阳市中医医院和省中医药科学院重点完成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推进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和省中医药医学转化中心建设。原则上每个市、县级区域设置1个市办公立中医类医院、1个县办公立中医类医院;市级中医医院应达到三级甲等标准(甘孜、阿坝和新建市级中医医院除外),80%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50万人口以上的县达到三级标准,加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到2020年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中医服务量力争达到20%。建好中医医疗联合体。

(二)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

创新服务模式,改善医疗服务。健全省、市、县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和医疗相关制度落实,开展对全省中医医院应用国家和省级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推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实施,研究制定中医首诊优势病种。制定中医医院等级建设基本标准,完善中医病例书写规范和评价考核标准。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中医馆,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一定水平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专栏1    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重点

(一)省级中医机构建设。通过省级中医机构重点建设,整体提升临床综合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进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建成代表中医药行业领先水平的中医医、教、研龙头单位。省中医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省骨科医院实施国家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省中医药科学院实施国家传承创新工程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项目,省骨科医院重点建设中医运动医学基地,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重点建设医养结合及亚健康防治基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重点建设心脑血管病防治基地,省第二中医医院重点建设老年病防治基地。推进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和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建设

(二)市级中医医院建设。绵阳市中医医院实施国家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强化市级中医医院针灸、康复、老年病、骨伤、肛肠等中医特色专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本区域内的中医医疗、教育、科研优势以及对基层单位的指导作用。

(三)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健康扶贫工程项目支持和经费投入,开展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医条件和环境。

(四)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通过医疗设备配置、技术人员培养、加强中医专病专科等特色科室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达到“大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

(五)基层中医馆及中医角建设。建设800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10000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角。

(六)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强化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点建设,筛选推广若干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一批中医药适宜技术县级师资和推广人员。

二、坚持特色发展,注重优势发挥

(一)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加强重点专科(病)建设

按照国家、省、市、县、院五级联动的要求开展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坚持扶持发展与强化监管相结合,建立重点专科“能上能下”机制。建成一批国家和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基本建立特色突出、层级分明、专业齐全、优势互补、中西协作的中医重点专科集群。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

(二)推进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省“治未病”基地建成西部地区领先、国内一流的中医“治未病”服务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和指导中心。市(州)级中医医院承担区域内“治未病”服务的提供、推广、培训等任务。县级中医医院设置 “治未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

(三)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传染病和应急救治能力

健全省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和协作机制,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继续开展中医药防治中风、重症胰腺炎、艾滋病等研究项目。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工作,加强中医药骨伤应急平台建设。

(四)促进中西医互补

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围绕重大疑难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诊疗方案。实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学习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并在临床实践中应用。

专栏2    中医药优势特色建设重点

一)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重点建设70个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及国家局中医重点专科,150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

(二)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在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或明确治未病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治未病”服务。

(三)重大疑难疾病防治。建好13个省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基地和22个协作基地,开展慢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疑难疾病等科学研究项目联合攻关。

三、推进健康服务,拓展服务领域

(一)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

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建立中医医院、基层机构和康复机构的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机制,完善中医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康养机构。

(二)强化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推动中医医疗机构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提供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服务。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规范和标准。建立全省中医健康管理信息平台,指导健康体检机构规范开展中医健康管理业务。大力发展社会办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合作。建设一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基地。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健康管理相关商业保险产品。

(三)推进中医健康养老服务

支持老年病专科建设和专病研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70%以上。推进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与民政部门、老龄工作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间开展双向合作,建设中医药特色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基地。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基于中医药的新型智慧医养结合模式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拓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培育中医医养融合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

(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

充分发挥四川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旅游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全面落实《国家旅游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旅发〔2015〕244号)部署的重点任务,争取建设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开发以提供中医医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医疗旅游产品和主题线路。打造一批中医药特色小镇、文化街区。发挥中医医疗、养生保健机构、中药材种植基地、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中华老字号名店等的优势,培育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和旅游综合体。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宣传推广。

专栏3  中医药健康服务建设重点

(一)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建设。遴选建设10个以上市、县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示范区、50个全省示范性中医药养生保健星级服务机构。制定养生保健系列规范及标准。

(二)中医康复能力建设。加强省级中医康复基地、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和其它医疗机构中医特色康复科室建设。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

(三)中医药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示范建设项目。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和其它医疗机构中医老年病科建设。支持国家、省级老年病重点中医专科建设。

(四)中医药健康服务+旅游建设。建设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乡村旅游、中医药健康服务+文化旅游、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旅游、中医药健康服务+入境游等项目。

四、发展中药产业,助推地方经济

(一)合理规划中药材生产布局

建设可持续、多元化、特色化的中药材产区经济。成德绵经济带重点发展川芎、麦冬、附子等,川南经济区重点发展姜黄、栀子、赶黄草等,川东北经济区重点发展乌梅、厚朴、黄柏等,川西北生态经济区重点发展川贝母、冬虫夏草、羌活等,攀西经济区重点发展茯苓、芦荟、补骨脂等。推动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化精准扶贫,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产加工基地、创建道地品牌、推进生产加工销售信息化。

(二)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

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依托现有机构,加快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国家中药种质资源库、省级中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建立珍稀濒危药材种质资源库、种子种苗基地,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繁育研究。开展2-3种野生中药材可持续采集管理示范推广、野生变家种和寻找替代品等研究工作,培育中药材大品种。争取新增一批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标准的种植基地,辐射面积约140万亩。

(三)做强做优产业发展载体

促进药品技术转让,推动医药行业资源向优势企业快速集中。推动中药工业园区实施循环经济。组织开展“扶优扶强”专项行动,每年筛选确定一批中医药健康产业重点园区、企业、项目和骨干产品,采取“一对一”方式,实施全流程全产业链集中支持。

(四)推动国家立项的大品种和重点项目

制定我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中成药培育计划,重点打造产值过亿的参附注射液、地奥心血康胶囊、康复新液、松龄血脉康胶囊4个基药中成药大品种,培育三七通舒胶囊、益母草注射液、抗病毒颗粒、银杏内酯注射液、一清胶囊、洁尔阴洗液6个大品种,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达10亿元的中成药大品种。

(五)加快中医药相关衍生品研制和应用

以市场和疗效为导向,推动中药创新药物的研发和转化。开展中医诊疗设备及器材的研制、评价及应用。支持中医药保健食品、日化产品等健康衍生品发展,重点抓好药食同源的川产道地药材开发应用,遴选优势品种,推动进入药食同源目录或新资源食品目录。抢抓中药配方颗粒试点机遇,推动新型饮片发展。推动中药工业实现药材来源基地化、生产过程规范化、质量控制标准化、检测手段科学化。发展改善畜产品品质的绿色环保中药饲料添加剂和兽药。

(六)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推进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发展,形成从中药材种植(养殖)、中药材初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建立一批多功能中药材物流基地,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初步建成以互联网为依托、大数据为核心的中医药服务贸易平台。推进“互联网+中药材”工程,发展中医药电子商务。启动四川省中医药服务贸易区建设工作,争取我省成为国家第二批中医药服务贸易建设重点区域。推动中医药健康衍生品“抱团进超市”。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对外整体宣传和推介。

(七)实施名优品牌战略

支持企业争创品牌,鼓励中药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促进中药品牌聚约发展。支持品牌中医药健康企业在多方面申请国内外专利。鼓励川产道地药材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和专用标志使用,启动川产道地药材品质认证与认证标准示范研究。建设以川产道地药材为核心的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示范县。打造具有品牌优势的知名龙头企业。

专栏4 中医药产业建设重点

(一)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建设四川省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服务体系和中药材追溯系统,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国家中药种质资源库建设。选择川产道地药材品种实施全产业链开发,实施川产道地药材综合开发与区域发展项目,开展川产道地药材规范化、生态化种植研究,建设以川产道地药材为核心的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示范县

(二)完善中药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四川省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与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网络。

(三)中医药服务贸易。争取国家第二批中医药服务贸易建设重点区域,推进中医药电子商务发展

(四)打造川产中药大品牌。建设国家立项的4个中成药大品种、13个川产道地中药饮片大品种,打造川产中药大品牌。

五、发展民族医药,提高整体水平

(一)提高民族医药服务能力

加快藏医医院建设,推动甘孜、阿坝州藏医院达到三级民族医医院标准,80%以上县级民族医医院达到二级民族医医院标准。新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族医药重点专科(专病)3个,省级重点专科(专病)10个。加强民族医药技能培训。

(二)推进民族医药科研和资源保护开发

加大民族医药研究力度,开展民族医药理论和临床经验的的整理和提高研究。加强民族医医院院内制剂室建设,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化发展。完成民族地区药物资源的整理、筛选和评价。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野生药材自然保护区、品种的原生地保护以及珍稀、濒危、贵重以及市场需求量大的药材品种野生抚育及种植生产基地工作。

(三)加强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工作

建成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民族医药保护与研究基地,培养一批民族医药文献保护与研究专业人才,形成团队,重点开展民族医药古籍珍善本文献抢救性发掘和数字化技术保存等工作。

(四)强化民族医药人才培养

为民族医医疗机构培养100名订单定向本科学历毕业生;建设3个省级及以上的藏医名医工作室,培养50名省级藏医药师承人员;将彝医培训和精准扶贫项目有机结合,为凉山州培训实用型人才100名;通过继续教育、民族医药技能培训等项目,培训基层民族医药人员800人次。

专栏5 民族医药建设重点

推进四川藏医医院建设。实施民族地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建立四川省民族医药文献数据库,开展民族医药文献数字化技术保存。完成15本民族医药文献书稿的出版。推进民族地区中藏、中彝医医院信息化基础建设。设立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专项,培训民族医药人员800人次。

六、创新合作机制,推动对外交流

(一)创新对外交流与合作机制

巩固并拓展我省中医药合作领域,搭建多方合作平台。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中医药海外文化传播,提升中医药文化和学术的国际影响力。鼓励我省中医药医疗机构与境外医疗机构合办传统医药中心、到境外举办中医药教育机构、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传播中医文化。支持我省医疗机构和制药企业开展跨国合作,扩大中医药产品出口。密切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开展高水平、多领域的活动和合作项目。推进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教育合作,吸引更多的境内外学生来川接受中医药教育、培训和临床实习。积极发展入境中医健康旅游,承接中医医疗服务外包。

(二)强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全面打造以省级中医龙头医疗机构为窗口单位,覆盖全省的中医药“一带一路”项目体系。整合省内中医药优质资源,在黑山、捷克、俄罗斯、阿曼苏丹等沿线国家和澳大利亚等重点国家合作建立重点中医药海外中心,带动一批特色突出的中医药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扶持一批省内中医药优势明显、具有发展前景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增强四川中医药的国际声誉、影响力和国际认同度。

(三)推进外部优势资源本地转化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保健企业来川投资合作发展,为其提供“一窗式”信息服务和“一站式”谈判对接。着力吸引健康相关行业“高、精、尖”管理和技术人才来川创新创业。吸引国内知名中医药企业来川设立中药材种植及精深加工一体化基地。

(四)推进本地优势产业外向发展

重点实现与国内外大型中药材交易市场、中医药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互联互通,推动川产优质产品“走出去”。支持成都等中药材交易中心建设覆盖国内、辐射全球的中医药健康产品交易、结算和物流配送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获取国际市场订单,构建国外营销渠道,开展国际注册,到国外合资合作发展。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中医药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医院、诊所、学校。

专栏6 中医药国合交流建设重点

(一)建设以省级中医龙头医疗机构为窗口单位,覆盖全省的中医药“一带一路”项目体系。在黑山、捷克、俄罗斯、阿曼苏丹等沿线国家和澳大利亚等重点国家合作建立5-8个重点中医药海外中心。加强中医药国际人才队伍建设。培训来华留学生1500名,赴海外中医药技术人员300名。与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高等及职业教育培训合作,开展多形式的中医药海内外文化宣传。密切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二)中医药对外服务贸易。扩大中医药对外投资和贸易,支持中医药企业境外注册产品,开展中医药国际旅游度假线路建设。

七、强化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素质

(一)完善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健全中医药人才流动、评价激励、教育培养、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完善资格准入、技能鉴定、考核要求、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等评价机制,构建以能力、实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构建高端引领、梯次开发、以用为本的教育培养模式。

(二)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制度改革

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终身教育体系。完善中医药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相互衔接的培养模式。深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控网络体系,全省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临床医师均接受规培。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完善医疗机构非中医药专业人员的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机制。完善省、市(州)、县(区)、医院四级师承,引导鼓励各地实施中医药师承、中医临床特色疗法、绝招绝技的传承。

(三)打造结构合理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培养一批在中医药基础理论、临床、产业、健康服务业等领域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中医药高端领军人才。造就一批中医药理论基础扎实、临床经验丰富、专业技术水平高的骨干中医药人才。加强以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队伍建设,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地区中医药医疗救助能力。

(四)加强中医药健康产业等紧缺人才的培养

加大中医药健康服务培训力度,培养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领域领军(后备)人才、骨干人才和师资。培养适应中药产业发展的中药专业人才。加快发展中医药现代职业教育和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专栏7 中医药人才培养建设重点

(一)打造全国知名的中医药首席专家。依托国家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积极培养、支持、推荐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候选人。

(二)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选拔20名省政府表彰的省十大名中医。建设省十大名中医工作室20个。遴选省名中医100名、省名中药师50名。遴选局学术技术带头人180名及后备人选200名、拔尖中青年中医师100名。

(三)中医医疗服务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药人才研修项目,培训西学中、中医专科专病等骨干1500人次。通过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等途径培训基层中医药人员1000人次,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生1000名,以中医药类专业订单定向的形式培养本土化中医药人员800名。

(四)中医药健康产业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中药种植(养殖)、研发、生产、流通等相关人才500名。培训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人才800名。

(五)建立“四川中医药职业教育协会”。推进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办学。打造中医药职业教育10门精品课程。

八、加强创新驱动,提升科研能力

(一)开展川派中医药研究和文献整理

继续开展川派名家学术思想及临床经验的整理研究,编写出版川派医药名家系列丛书,推动川派学术流派的发展与运用,开展知名川派学术流派的保护与传承。建成在国内外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中医药古籍保护与研究基地,培养一批中医药古籍保护与研究专业人才,形成一支高水平的中医药古籍保护与研究人才队伍。

(二)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强化国家中医临床研究(糖尿病)基地内涵建设。争取新建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省重点实验室、局重点研究机构的建设。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的中医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等级实验室,促进中医药科研与临床、科研与产业的成果转化与应用。

(三)鼓励中药新药、制剂研发和应用

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新药研究,促进名老中医经验和临床验方的转化。对临床需求量大、疗效显著的中成药大品种进行新剂型、新标准与适应症的二次开发。制定院内制剂省内跨区域调剂使用政策,允许疗效独特的院内制剂在省内调剂使用。

专栏8 中医药科研创新建设重点

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糖尿病)基地、国家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国家、省、局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室的建设。推动现代中药新药创制中心、亚健康科技产业中心、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建设。

九、强化行业管理,提升治理能力

(一)健全行业管理机制

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市、县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市(州)设置或明确中医药管理部门;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中医药行政管理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二)推进中医药法制化建设

开展中医药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法律素质。完善中医药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健全中医药监督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在省、市、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中,设立专职中医药监督执法部门或人员。完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相关法规标准。

(三)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

贯彻实施中医药标准化工程,重点组织中医药基础通用标准、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的制定、推广与应用。发挥学术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推广培训,推动中医药标准有效实施。

(四)强化服务质量监管

落实中医药监督执法职能,加强中医医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中医医疗广告和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加强中医医院规范化管理,完善以中医药特色优势评价为主导的中医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质量监控体系,开展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建好省级中医药服务质量监测中心和各类省级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中医药服务动态监测。

(五)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建设四川省中医药数据中心,构建统一的省级中医药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中医药数据统计工作体系。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基础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对接省级卫生计生和中医药信息平台,推进中医药云健康服务系统建设,开展“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完善数字化中医医院评价标准,各市级中医(民族医)医院达到数字化医院二级标准,80%的县(市、区)级中医(民族医)医院达到一级标准。

专栏9  行业管理工作重点

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建立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的中医药云平台,打造中医远程诊疗、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才培养、继承创新、中医药资源保护等信息系统。

十、弘扬中医文化,加强传承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传统医药文化内涵建设

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形成鲜明的中医药特色文化价值体系。进一步弘扬行业仁心仁术、大医精诚的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新风尚。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应用等工作,筹备建设省中医药博物馆。

(二)注重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

构建中医药文化建设服务体系,以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为载体,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文化建设、传播骨干人才。实施中医药文化科普项目,普及中医药科普知识。积极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和“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月”活动,重点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景区、进农村、进家庭”,加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同感。推动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

(三)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创新

加强国家级及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注重基地建设的实用性,提高基地整体使用率。打造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文化体验路线,开发中医药健康文化创意产品,打造川派中医文化旅游品牌。借助“一带一路”平台,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中医药海外文化传播,提升中医药文化和学术的国际影响力。

(四)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

推动中医药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将中医药文化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创作一批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提升中医药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专栏10  中医药文化传承宣传工作重点

(一)开展中医药文化设施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作中医药文化的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

(二)开发具有特色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休闲度假的中医药文化旅游线路;开展中医药文化人才交流和培训。

(三)在省内建立东西南北中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5个);建设四川省中医药科普教育基地,筹备建设省中医药博物馆

 

保 障 措 施

 

一、加强规划组织领导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小组和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全省中医药发展的组织领导, 强化相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全省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审议促进我省中医药发展重大决策。各地是实施《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责任主体,应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政策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落实有关扶持和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措施,发改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中医机构的支持力度,在建设项目安排上对中医机构予以倾斜;财政部门落实对中医药发展的倾斜投入;国土和规划部门对非营利性中医机构在土地、规划方面予以支持;物价和人社部门要在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计部门要支持建立健全中医药统计机制。

地方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社会办中医机构预留足够发展空间,尤其要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支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在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申请中医药项目等方面依法给予同等对待。

三、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着力建立起维护公益性,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推进深化人事编制改革,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推动建立符合中医医疗服务特点的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积极推动公立中医医院参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

四、强化中医药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小组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领导机制,强化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小组对产业发展的领导、规划、监督等作用的发挥,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主动性、能动性,压紧发展责任,压实发展任务目标,形成中医药发展强大推动力。整合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科技力量,联合攻关,开展以中药为基础的保健品、化妆品,以中医诊疗技术为基础的医疗保健器械等产品的开发研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吸引相关大企业落户四川,瞄准中高端产品市场,大力开发中医药保健品、功能性产品。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政府中医药产业发展积极性,上下联动,加强川产道地药材综合开发与利用,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扶贫攻坚。积极培育省内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五、抓好任务贯彻落实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围绕《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建立健全有利于规划贯彻落实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中暴露的问题,确保《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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